懷化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(2017年度)

發(fā)布時間:2018-03-19 17:01信息來源:市政務服務中心

懷化市政務服務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

工作年度報告

2018年3月

本年度報告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和《湖南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>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的要求,由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縣市區(qū)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相關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而成。全文包括概述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復議和訴訟情況、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建設、保障經費、收費及減免情況,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。本報告的統(tǒng)計數(shù)據(jù)時限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并通過懷化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對外公布,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、意見,請與懷化市政務服務中心聯(lián)系(地址:懷化市市民服務中心C棟三樓305室,郵編:418000,電話:0745-2714117,電子郵箱:hhzwzx@163.com)。

一、概述

一是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。制定下發(fā)《關于調整市政務公開政務服務領導小組成人員的通知》,明確了以市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,政務服務中心作為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日常工作。建立健全了政務公開協(xié)調、聯(lián)絡、督查、通報、考核機制。建立全市政務公開群,各重點單位明確了分管領導、責任科室和責任人,下發(fā)政務公開工作督查通報4期,形成以市門戶網站為第一平臺,市政務中心牽頭、市直相關單位配合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,實現(xiàn)了政務公開工作安排有落實、互動有回應、推進有協(xié)同良好狀態(tài)。

二是突出抓好政務公開工作重點。制定下發(fā)了《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》,明確了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重點領域、重點單位和重點內容,并結合今年的工作要點對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專欄進行了優(yōu)化。明確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履行好“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”職責,按照“誰起草、誰解讀”的原則,做好解讀工作。懷化市政務服務中心網站設置了“政務公開、政務服務、互動交流”3個一級欄目,強化部門網上信息公開,2017通過網站平臺共發(fā)布各類信88條。

三是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建設有序推進。確立中方縣為全省政務公開標準化示范,制定了《中方縣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》。重點就征地拆遷補償、拆遷安置等8個試點內容按條目方式逐項細化分類,編制實施清單、制定公開標準、明確公開流程,做到公開事項科學規(guī)范、公開標準統(tǒng)一規(guī)范、公開流程依法規(guī)范。
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
2017年,市政府政務服務大廳共接待辦事群眾89萬人次,共辦結各類事項78.02萬件,實現(xiàn)非稅收入13.95億元。

三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

1、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。對全市依申請公開工作進行全面督查,進一步完善了各單位政府網站的《政府信息公開指南》。全年共收到公開政府信息申請30件,同意公開答復30件,答復率100%。

2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辦結情況。認真抓好依法申請公開辦理答復工作,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、登記、辦理、審核、答復、歸檔等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的制度規(guī)范,全部按時辦結并給予合理答復或作出解釋和說明。

四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

全年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?zhí)崞鸬男姓妥h申請,未發(fā)生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起的行政訴訟。

五、政府信息公開開支、收費及減免情況

全年未產生與訴訟(行政復議、行政申訴)有關的費用支出。對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依申請公開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
六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

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,但與群眾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,一是公開的深度廣度不夠。政務公開工作涉及行政權力運行中“決策、執(zhí)行、結果、管理、服務”全過程,現(xiàn)有公開工作與社會公眾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。二是政務公開水平需進一步提升。目前我市政務公開工作力量相對薄弱,人員不足等問題還比較突出。

  一是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建設。全力推進中方縣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試點工作,重點圍繞征地拆遷補償、拆遷安置、保障性信房、農村危房改造、扶貧救災、市政服務公共資源交易、義務教育等方面,為全省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工作創(chuàng)造可復制可推廣的標準。

  二是進一步提升依申請公開依法規(guī)范水平。進一步完善依申請公開流程,加強對全市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督促和指導,切實提升依申請公開依法規(guī)范水平。

  三是進一步加強公眾參與和政民互動。圍繞政府中心工作,細化公眾參與事項的范圍,在政策制定、執(zhí)行和監(jiān)督各環(huán)節(jié)充分引入公眾參與機制。切實加強政策解讀針對性和時效性,及時回應社會關切。